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潘臻穎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
各縣(市)區人民政府、高新區管委會,市直各委、辦、局(公司),市屬各高等院校,自貿區福州片區管委會:
經研究決定:
潘臻穎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長,免去其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職務;
易承衛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,免去其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職務;
黃崟泓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蔣曉川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鄭禮招同志任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,免去其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總經濟師職務;
林寶劍同志任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總經濟師(試用期一年);
王敏輝同志任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,免去其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總工程師職務;
林鳳蕃同志任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總工程師(試用期一年);
鄭南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;
陳明俤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,免去其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,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長(兼)職務;
徐東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,免去其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局長職務;
李良航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,兼任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長,免去其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局長職務;
陳能文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吳曉瑛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局長;
鄭金保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局長;
余根欽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上街(高新區)分局局長,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(掛職),免去其福州市公安局上街(高新區)分局政委職務;
王金露同志任福州市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(試用期一年);
葉蘇同志任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長;
王小亞同志兼任福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;
辛曉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,免去其福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治部主任職務;
陳建文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治部主任,免去其福州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副主任職務;
陳穎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曾臺曦同志任福州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副主任,免去其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、中國(福建)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委會(福州保稅港區管委會)保稅港區辦事處主任職務;
林木榮同志任福州市招商服務中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楊明新、楊武同志任福建船政文化管委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陳乃輝同志任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、中國(福建)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委會江陰港綜合保稅區辦事處主任;
免去林津同志的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,福州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(兼)職務;
免去鄭鴻同志的福州市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張端帆同志的福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政委職務;
免去陳其清同志的福州市公安局上街(高新區)分局局長,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(掛職)職務;
免去朱政同志的福州市統計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林武同志的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。
福州市人民政府
2022年2月25日